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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媽媽給我買了《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之后,我就愛不釋手,每天拿著這本書讀個不停。你一定會問我為什么這么喜歡這本書?我現在告訴你:我讀完這本書之后有種身臨其境的感覺。我想:我要是也能像福爾摩斯那樣屢破奇案的話那該有多好呀!《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既讓人學到了破案的關鍵之處在哪,又讓人體會到了作者“阿瑟。柯南道爾”的良苦用心。真是一本好書呀!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薄郀柣N覀円欢ㄒ嘧x書。尤其是我們小學生,小學是最需要加大閱讀量的。
在寒假里,我讀了本叫《福爾摩斯探案集》的書。我對這本書很感興趣,有幾個故事讓我記憶深刻?!端{寶石之謎》、《顯貴的主顧》、《顯貴的主顧》。
《藍寶石之謎》說的是:莫卡伯爵夫人的一顆貴重藍寶石被盜了。福爾摩斯就開始調查真相,通過精確觀察、推理,終于水落石出,罪犯得到了懲罰。
《顯貴的主顧》這個故事里,福爾摩斯在調查的過程中被打傷了,看到這里,我感到身上出了一身冷汗,真替他擔心。雖然被擊中了頭部,但他依然很聰明。他還設了一個圈套,讓壞蛋放松警惕,最終破了這個案件。
《顯貴的主顧》講了一個曲折的故事,銀行家里的一個人,她叫瑪麗。()他拿走了銀行家的皇冠給了別人,銀行家的兒子搶了回來,但玉石已損壞。銀行家冤枉了自己的兒子,把他送進了監(jiān)獄。福爾摩斯查清了案情,銀行家的兒子清白了。
這本書里所有的故事都很生動有趣,扣人心弦。我覺得福爾摩斯非常聰明機智,膽大而心細。我很佩服他,要學習他做事的風格。
有一個人,他有細微的觀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長時間保持冷靜,他有驚人的思考力。他是誰?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偵探夏洛克·福爾摩斯。他的觀察力已經上升為一種智慧的符號,你不要試圖欺騙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無所遁形。他是一個比罪犯本人還了解其犯罪過程的人。
讀完這本書,福爾摩斯——一個有著鷹鉤鼻、頭戴獵帽、身材消瘦、肩披風衣、口銜煙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腦海里。小說作者:阿瑟·柯南道爾塑造的大偵探福爾摩斯,足智多謀,沉著冷靜,揭開了一個一個謎團,抓住了一個又一個兇手。那些離奇的探案故事、扣人心弦的懸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此書中有《波西米亞丑聞》《紅發(fā)會》等十二篇小說。其中的一個案例引起了我想要敘述的欲望,它的情節(jié)異乎尋常的復雜,線索凌亂,此案便是《殺人的桔子核》。
在這個案子中,福爾摩斯仔細的觀察力,令我贊嘆。有這樣一個細節(jié),當時正值雨季,約翰·沃彭肖前來拜訪福爾摩斯,福爾摩斯根據粘在他鞋尖的泥土,準確地推斷出了這位客人所來的地方。在調查中,福爾摩斯認為這幾封信是重點,他圍繞著信展開調查,最后他根據“3K”推理出與“K”集團的一個犯罪團伙有關,他們經常殺人搶劫,并且在殺人之前總愛郵寄一些奇怪的物體……最后福爾摩斯憑借一些不起眼的小細節(jié),以敏銳的觀察和強大的推理能力抓住了兇手。
俗話說:“天才在于積累,聰明在于勤奮?!蔽蚁敫柲λ沟姆欠玻谟谒饺盏那趭^,他一直研究偵探方面的科學和經驗,他能辨別140種煙灰,通過步伐大小知道兇手的年齡,通過刮痕可以看出兇手的指甲長短……任何蛛絲馬跡都成了他破案的關鍵??梢娝^察和推理能力是多么強大。因而他才會在錯綜復雜的疑案中出奇制勝,成為一名家喻戶曉的神探。
福爾摩斯是一個誕生于大作家柯南道爾筆下的性格鮮明、個性突出的大偵探。
這本書中有許多精彩的章節(jié),我記的最清楚的就是“沼地驚魂”這個章節(jié)。這一段的故事跌宕起伏,一環(huán)扣一環(huán),充分體現了福爾摩斯做為偵探的勇敢、機智和善于發(fā)現線索的智慧。還有一節(jié)我也記憶猶新,叫“氰水母”,講的是福爾摩斯的好友來到海邊游泳,可是游泳完后被人發(fā)現暴死于家中,死者身上有一條條可怕的紅腫,重重線索會合后,發(fā)現殺手竟是海中的氰水母。
福爾摩斯是怎樣成為舉世聞名的大偵探的呢?其實這并不難,關鍵是要有一雙善于發(fā)現線索的眼睛,還有能隨時處理問題的大腦,福爾摩斯就是靠這兩樣東西成為舉世聞名的大偵探的。當然,偵探也不是那么好做的,還得有勇氣,這個也很重要??傊?,我在這本書里學到了很多東西,他是很值得我們學習的。
還有一個小意外,當時作者讓福爾摩斯在“最后一案”中與壞人同歸于盡,受到了讀者的強烈反對。廹于壓力,作者讓他又復活了,最后隱居在英國鄉(xiāng)村,這才安了讀者的心。
福爾摩斯是一個大偵探,同時也是我們學習的榜樣,他作為一個偵探,有著過人的勇氣和機靈的腦瓜,值得我們學習。
親愛的少年朋友們,你們讀過曲折離奇的《福爾摩斯探案故事》嗎?如果沒有閱覽過的話,那就請你趕緊飽覽這懸念重重但最后都快竹劈毛竹——迎刃而解、令你茅塞頓開的傳奇小說吧!我相信,當你“一睹芳容”后,一定會被福爾摩斯那驚人的判斷能力和非凡的觀察能力所震撼,使自己對一切事物也有了更深刻更詳細的理解。
書中的主人翁可想而知就是“咱地球人都知道”的偵探福爾摩斯,就拿其中一個最為恐怖、線索復雜的'慘案——《血字的研究》來述說吧。
一天,福爾摩斯接到一封來自花園街的電報,說是花園街發(fā)生了命案。福爾摩斯立馬趕到事發(fā)現場,經過對現場的勘察,發(fā)現死者沒有留下搏斗的痕跡,也沒有自殺的跡象,所以他快刀斬亂麻確定一定是被毒死的。接著他又仔細檢查了每一個角落,又根據事實作出相應的判斷,因而產生了許多重要線索,案情漸漸明晰。最終,他確認了兇手就是霍伯,霍伯知道鐵證如山,再辯駁,承認了自己作案過程,花園街命案宣布告破。
看完,如纖纖細手拂過平滑的琴弦,心久久不能平靜。仔細觀察、認真分析、善于思考往往能使費解的事物的真相水落石出,一切變得簡單、思路清晰。“仔細觀察”就是細心周密地察看或了解;“認真分析”是指慎重地將一個事物、一個現象、一個概念等分成若干部分,以了解其實質或確定其主要特征等;“善于思考”的意思是在為了形成一種意見或得出一種結論而進行仔細地考慮這方面很有才能。偉大發(fā)明家愛迪生說過這樣一句話:“如果你年輕時不學會思考,那就永遠學不會了?!笔前?,我們這個階段大腦思想正逐漸轉化得成熟,正在生長,如果你經常反復琢磨、思考、推敲,那么你的頭腦思考能力、理解能力就變得很靈活,或許能像福爾摩斯一樣,總能思考出別人思考不出的答案。
他是一個一生都不可思議的作家。他的處女作《血字的研究》曾經連續(xù)遭到冷落,最后才得到一個感興趣的編輯的鼓勵,并接著寫了一叢續(xù)文,卻獲得了意想不到的巨大成功。他創(chuàng)作熱情倍增,干脆棄醫(yī)從文。許多編輯部向他高價征稿,這時他簡直到了整個事業(yè)的巔峰??伤⑽磸某晒χ幸庾R到他所塑造的人物形象--福爾摩斯在廣泛的民眾心里已產生了那樣深刻的、不可改變的印象,受到了許多人的景仰、崇拜與尊敬,而近乎草率的在《最后一案》里讓他遇難喪生--他認為再精彩再長的小說也應有個結局。誰知這竟導致了一場軒然大波:公眾感到莫大的遺憾甚至憤怒,以至于對他進行威脅與漫罵。他這才突然警醒,不得不繼續(xù)創(chuàng)作來挽回失誤。這些后寫的文章也受到了公眾的極大歡迎,然而由于家境已大大好轉,沖淡了他的創(chuàng)作熱情,它們到底沒有早期作品成功,這也是自然而然的。
遺憾的是,由于偵探小說的產生是出于人們消閑,尋找刺激與趣味的需求,因此阿.柯南道爾的小說并沒有被正統(tǒng)的文學所重視,然而他所刻畫的成功藝術人物—————歇洛克.福爾摩斯早就成為偵探小說領域內的首屈一指、不可磨滅的形象。
在讀完《福爾摩斯探案集》后,福爾摩斯----長著長長的鷹鉤鼻,下巴方正,頭戴禮帽,身體消瘦,愛帶手杖,嘴銜煙斗的人永遠活在我的心中。他那嚴謹的推理,豐富的想象力,破了許多離奇的案子,如血字的研究,五個橘核,藍寶石……
福爾摩斯在破血字的研究這一案子中,在距兇案發(fā)生現場還有100多米左右的地方,就堅持下馬,仔細的用雙眼觀察地面。他一會留心的觀察地面上有沒有馬車經過的痕跡和兇手留下的腳印,一會又緊鎖眉頭,好像在思考什么,不放過兇手留下的任何線索,尋找破案的證據。在現實生活中,我們也會遇到一時半會解決不了的問題。學習福爾摩斯善于觀察,善與探究,善于思考問題的精神。還有跳舞的小人這一案子撲朔迷離,案情很難進展。但福爾摩斯敏捷的思維,嚴謹的推理成功的解出跳舞小人的秘密。最終抓獲了罪魁禍首阿貝·斯蘭尼,讓埃爾·西波特里過上了安定的生活。
我很佩服福爾摩斯。因為福爾摩斯在黃面人這一案,由于下結論過早出了錯誤,但他知錯就改,我們也要學習這種精神。
如果我們身邊多幾個善于思考,善于觀察的人,那社會上壞人會越來越少,我們的社會變得更和諧,國家就會變得更富強!
我看了一本書,名叫《福爾摩斯經典探案集》里面講的是一個個真實,驚險的故事。
其中一個故事是這樣的:
福爾摩斯有一次去旅游住了酒店,睡覺起來發(fā)現自己的金表被偷了,他就去找酒店負責人,商量找出偷金表的人,酒店負責人知道福爾摩斯是有名的偵探就同意了他的提案,之后,負責人把所有酒店里的人都聚集起來,以后,把發(fā)生在酒店里的事情告訴了大家,福爾摩斯發(fā)給了每個人一個草,說“那個人拿到最長,那個人就是偷走金表的小偷”大家一看只有一個人拿著的草是短的其余的人的都是一樣長的,之后,大家用疑問的眼神看著福爾摩斯說:只有短草的沒有長的草呀,難道有那么多小偷嗎?
福爾摩斯說其實拿到短的草的人才是小偷就是小偷,大家更疑惑了,問:你剛剛不是說長的事嗎,現在怎么變成懂的是小偷了?福爾摩斯說其實我發(fā)給大家的草都是一樣長的,小偷因為心虛所以把草弄斷了一小段。
我覺得這本書即可以長知識又可以長語言能力也可以讓我們長長見識兇殺案件等等??戳诉@本書之后,寫動腦筋題也很容易,所以我要多看這本書
我已經讀過的書有多少?我不明白。但是我很愛看偵探書。那一次,我在書店里四處尋覓,發(fā)現了一本英國作家柯南。道爾寫的《福爾摩斯探案集之樓頂寶藏失竊案》,我又驚又喜,急忙捧起讀了起來。
這本書寫的是一位大偵探福爾摩斯帶著助手華生和一批由窮孩子組成的“特搜隊”在英國四處偵破奇案。有一次,一棟高樓的主人在自家閣樓上找到了暗閣,并在里面找到了祖先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卻失竊了,主人很著急。福爾摩斯卻不著急,用常人不理解的破案手段破案,還讓“特搜隊”四處找線索,沒有多久就把這一樁奇案破掉了,犯罪的人被抓時還沒明白這是怎樣回事呢!
讀完這本書后,我又看了福爾摩斯破案全集等書。我對福爾摩斯佩服極了,因為他向來不做無用功,不會只在犯罪現場找指紋,看鞋印,他會把失竊的東西原先所在之處看一看,推算出這是何時失竊的;他還會透過看犯罪現場來推算出犯罪手段,從而尋找出線索和證據。他不會經常親自在大街上四處尋覓犯罪者,他明白幾個道理:一、自我出現會打草驚蛇。二、這樣一個人四處找,罪犯又可能在別處活動。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兒,因為流浪兒熟悉城內的地理,人數多,能夠分頭行動,并且當他們行動時不引人注意。他還會“聽聲辯人”。正是他的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覺地把罪犯捕獲。
福爾摩斯做事別樹一幟的風格對我也有了很大的幫忙:應對老師布置的同一作文題目,我的寫作風格新穎,常常被老師表揚,在作文競賽場上也小有收獲。在玩游戲的過程中,我也常常別出心裁,使用我創(chuàng)造的一些新手段,竟在游戲中成了VIP!我做語文課外作業(yè)時,用新語答題,老媽反而說我答得好……
福爾摩斯是一個堅強的人,有一次中了手,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該向福爾摩斯學習,所以那兩次做手術時,我也很少因劇痛而呻吟或痛哭。
我喜歡《福爾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薦給你,愿你和我一樣喜愛。